本教科书以我国传统刑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与内容的合理成分,主要是在犯罪论体系上将犯罪构成要件与构成要素相区别。刑法学总论依然采取传统的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但是突出了刑法学知识与理论内容的相互联系和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与推理技巧,尽可能地贴近刑事司法实践和法科学生认知规律,并为将来可能的理论转型做好准备;刑法学分论部分则集中阐述具体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反映具体犯罪的特殊性,做到简洁、务实。本书第六版根据最新立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司法解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