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安 祖籍山东省莒县,1971年11月生于福建省顺昌县。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6年留校任教,现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1999年至2000年曾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习,研修罗马法、意大利民法,通晓英语、意大利语。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债法、罗马法等。出版专著《买卖的法律结构》《物权法论》,译著《买卖契约——学说汇纂(第18卷)》,参与民法、商法、罗马法等方面多部教材的写作。获评“北京市教学名师”(2021年),多次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