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2005年出版发行,先后于2010年与2014年两版修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运用,我国证据立法与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及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分别对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证据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等机关分别或者联合制定的解释文件对证据制度的适用作了具体阐释。为了适应教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本书编写组对该书再次进行了修订。第四版在保持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和相关解释文件对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本书编写组还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内容行了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