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入手,对经济法的理论和法律法规做了详尽的阐述和说明。全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经济法总论对经济法的对象和体系、基本原则、属性、权力、与私权的比较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第二部分对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包括政府主体制度、企业制度、行业协会制度。第三部分介绍了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食品安全监督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广告法律制度、价格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保险业法律制度、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的市场监管法。第四部分从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法律制度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宏观调控法。
目录
绪论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市场竞争原则
第二节 宏观调控原则
第三节 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的关系
第三章 经济法的属性
第一节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位
第二节 经济法以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为特征
第三节 经济法主要属于社会法
第四章 经济法的权力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
第五章 经济法与私权
第一节 私权与市场制度
第二节 对私权的制度激励
第三节 经济法与私权减损
第四节 经济法对私权的保障和服务
第六章 经济法的适度干预
第一节 适度干预的原因
第二节 适度干预的反面
第三节 如何保障干预的适度
第七章 经济法责任
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形式
第三节 经济法责任追究机制
第八章 经济法的非传统性
第一节 经济法是否有民法般严密的体系
第二节 经济法是否有民法般精确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是否应该有专门的经济诉讼法
第四节 经济法是否应该有独特的法律责任体系
第五节 经济法学理论的所缺与所需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
第九章 经济法主体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理论研究概况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概述
第三节 国家干预主体
第四节 市场主体
第五节 社会协调主体
第十章 政府主体制度
第一节 政府主体制度概述
第二节 市场监管主体
第三节 宏观调控主体
第十一章 企业制度
第一节 企业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企业法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
第十二章 行业协会制度
第一节 行业协会制度概述
第二节 行业协会自治制度
第三节 行业协会监管制度
第三编 市场监管法
第十三章 市场监管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节 市场监管法的原则
第四节 市场监管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
第五节 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垄断法的产生和价值
第二节 垄断协议
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
第五节 行政性垄断
第十五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假冒或仿冒行为
第三节 商业贿赂行为
第四节 虚假宣传行为
第五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六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第七节 商业诋毁行为
第八节 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消费者及其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及其义务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消费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法
第二节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第三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第四节 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节 食品安全控制制度
第六节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和产品质量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九章 广告法律制度
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 广告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章 价格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价格概述
第二节 价格法概述
第三节 价格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章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银行业监管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
第三节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监管
第四节 市场退出监管
第五节 银行业监管措施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章 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险业监管法概述
第二节 对保险公司的监管
第三节 保险业务监管
第四节 保险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章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监管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监管
第三节 证券上市监管
第四节 证券交易监管
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监管
第六节 证券机构监管
第七节 违反证券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制度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制度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节 房地产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章 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
第二节 审计法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二十六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宏观调控概述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其功能
第二十七章 发展规(计)划法
第一节 发展规(计)划法的调整对象及其主要特征
第二节 发展规(计)划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二十八章 财政法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法
第三节 税法
第四节 国债法
第二十九章 金融法
第一节 货币与货币政策
第二节 中央银行及其公共服务职能
第三十章 产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业法概述
第二节 产业法的基本制度
第四版说明
自本书2016年5月第三次修订版面世以来,我国的社会和法治实践均有所发展,中共十九大报告第五部分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我国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方案。这期间《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标准化法》等多部经济法律均作了重要修订,特别是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及时回应了互联网背景下市场竞争对法律的需求。2018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味着经济法的国家干预主体,特别是市场监管中的执法主体发生了变化。对以上种种,经济法的研究视野必须跟上。本着这一精神,我们对本书进行了修订。本书作者均为我国经济法学各研究方向的资深教授,各自将自己多年积累和最新研究出的学术成果再次汇集于此。
俗话说,“文章是改出来的”,其实,一部高质量的教材也是改出来的,除了上述根据社会与法治实践变化而进行相关内容更新之外,这次修订我们一如既往,将全书从学理到文字表述均进行了进一步的打磨,力求精益求精。同时,我们也深知,无论如何努力,书中的不足甚至错误一定依然存在,因而敬请读者们批评指正!
第四版作者的内部分工进行了局部调整,原由刘继峰承担的第十八章,由孙颖全部更新完成;原由刘继峰承担的第十九至二十章,由李东方在原文基础上大幅度修订完成。全书由李东方统稿。参编人员的分工情况如下(按撰写章节先后排序):
李东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绪论,第十三、十九至二十五、三十章;
邱 本(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第一至四、二十六至二十九章;
应飞虎(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至六、八章;
薛克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第七章;
金福海(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九至十二章;
刘继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第十四至十五章;
孙 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第十六至十八章。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吴一凡、孙沁、吕叶、刘昊、尹馨、汪旭东、韩月、张靖等参与了本书第四版的资料整理和校对工作。